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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平台
考生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登录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
此平台为唯一管理平台。
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3年6月30日-8月22日期间登录完成缴费、考核。
(二)登录方式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四个专业考生直接登录,社会工作专业考生首次登录须先注册。
操作流程见平台“我的消息”-《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考核操作手册-考生》。
(三)山东省义务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直接登录平台,账号、密码均为身份证号。操作流程同上。
三、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
(一)“幼儿教师教研指导”“幼儿教师实习指导”“毕业实习”“小学课程与教学设计(实践)”和“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实践)”“小学教育管理(实践)”
请于2023年6月30日后登录平台完成缴费,考生按照各专业的“考核要求”(缴费后见平台“作业要求”),提前撰写考核作业,务必于8月22日前在线提交Word版考核作业,逾期不提交将按缺考处理。如若发现考核作业有雷同现象,所有雷同作业均按0分处理。
操作流程见平台“我的消息”-《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技能考核操作手册-考生》。
(二)“日语听说”“朝鲜语会话及听力”和“现代教育技术”
请于2023年6月30日后登录平台完成缴费,在完成网上缴费后,申请加入准考证上的QQ群。申请入群备注姓名、准考证号,入群后名称改成: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学校于8月22日报名结束后再组织线上考试,具体时间提前在群内通知。
(三)毕业论文辅导、答辩
考生请于2023年6月30日-8月22日期间登录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参照平台上“论文要求”中的《毕业论文辅导、答辩时间流程》及论文写作相关要求准备辅导、答辩事宜。
考生答辩前后可在平台使用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所有考生使用平台上的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有两次免费查重的机会,超过由考生自费查重。查重次数由考生自己决定,平台自动获取查重数据,请不要随意查重,平台以终稿重复率小于30%为准。
操作流程见平台“我的消息”-《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操作手册-考生》。
四、关于缴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62号)的文件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实践课程考核费80元/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230元/人次,理科类260元/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旅游管理专业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60元/人次;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30元/人次。
五、温馨提示
本次毕业论文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将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与10月自学考试统考成绩一起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及时查询考核成绩,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反馈时间内不查询的,后期出现问题不予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6180270。
来源: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10日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省考办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下半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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