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山东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山东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咨询老师

微信扫一扫
山东自考网在线咨询电话
【热点】 山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2018年10月河北自考网上报名时间公布

整理编辑: 山东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7-21 12:57:19

阅读量:

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简章

一、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8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查阅。

 

二、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考。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外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自考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国家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毕业。考生可同时报考自考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考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2018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18年5月18日17:00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考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考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小编提示: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山东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立即领取山东自考《备考方案》!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上一篇:2018年10月山东自考报名时间:6月19至25日

下一篇:2018年10月安徽自考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