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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2日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自学考试改革的政策,相信很多同学都看到了,今天自考网孙老师给大家解读一下“课程顶替”相关问题解读?
为保障考生权益,确保新旧计划顺利过渡,考试院设置了新旧课程顶替关系。新旧课程顶替关系原则上符合课程内容或学分相同、相近原则。
①指定顶替课程
在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中,有一一对应关系的课程为指定顶替课程。指定顶替课程须按照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新旧课程一一对应顶替,考生不能自主选择顶替课程。比如,在下表中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只可顶替08119管理会计课程,而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②自由顶替课程
在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中,不指定一一对应关系的课程为自由顶替课程。在自由顶替课程中,考生取得旧计划中任意一门合格成绩的课程,可自主选择新计划中的一门课程顶替。比如,如果考生取得下表中旧计划07031物流管理概论课程合格成绩,可顶替新计划00910网络经济与管理、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及14470新媒体营销与社群电商三门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③正常开考专业未毕业在籍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依然有效。过渡期内,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课程可直接用于办理毕业;过渡期结束后,可按照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顶替新课程。
④不同专业相同课程顶替关系不能互相递进顶替,比如:
(一)在A专业中,a课程可以顶替b课程;在B专业中,a课程可以顶替c课程;但b和c不具有可顶替关系。
(二)在A专业中,a课程可以顶替b课程;在B专业中,b课程可以顶替c课程;但a和c不具有可顶替关系。
⑤对于新计划课程门数大于旧计划课程门数的专业,2025年12月31日前考生如按旧计划申请毕业,无需考多出来的新计划课程。考生如按新计划申请毕业,按新旧课程一一顶替后,须取得多出来的新计划课程合格成绩。
以上便是对山东自学考试科目调整政策中“课程顶替”相关问题的解答,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自考网孙老师!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政策法规 山东自考本科改革政策解读——“课程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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