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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考法理学05677串讲资料:法的概论

整理编辑: 山东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3-09-23 1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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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考法理学05677串讲资料:法的概论


第一部分视角和方法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定义

法是为社会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者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知识点二理解法的概念的视角和方法

要对法的概念给出比前人科学的解答,就需要总结和借鉴前人经验,以科学的视角和方法界说法的概念。

阻碍人们对于法的概念达到真理性认识境界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也在于人们往往在方法上存在片面性的缺陷。这种片面性突出表现在:

未能有效廓清真实的法和理想的法之间的应有界限;

未能充分注意具体的法和一般的法的区分和统一;

未能全面把握法的内涵和法的外延即完整的法和局部的法的问题;

未能全面把握法的本质和法的形式。

知识点三真实的法和理想的法

法的概念问题,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法是什么?什么是法?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就是真实的法和理想的法的问题,或者是实然的法和应然的法的问题。

知识点四具体的法和一般的法

从具体的法和一般的法相结合的意义上界说法的概念,需要深入研究这些具体的法,否则不可能对法怀有真切的感受。理解法的概念,更需要跳出具体的法的圈子而抓住他们所折射出来的带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即一般的法据以构成的要素。

知识点五完整的法和局部的法

科学的认知和把握法的概念,需要注意视角的完整性,注意全面把握法的外延和内涵的基础上界说法的概念。

知识点六本质的法和形式的法

全面把握法的本质和形式,在坚持法的本质和形式相结合的基础上揭示法的概念。

第二部分法的基本特征

知识点一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

1、法首先是为主体即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这是法的首要的基础性的特征。这里的主体包括个人和组织两个方面,而不仅仅指人。

2、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法的这一特征至少意味着三点:

(1)法是一种规范,取制度形态,而不是一种观念。

(2)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的,它只解决行为问题,即只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违法,不解决观念问题或道德问题,尽管法不可避免地会反应出一定的社会观念和社会道德要求。

(3)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它的规范功能只针对发生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行为,或只针对与社会有关的行为,而不干预与社会无关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知识点二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

1、法是由国家政权产生和变动的社会规范。法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认可、修补、补充和废止,这里的机关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机关。

2、法也是以国家政权的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强制力是指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存在的特殊强制力。其特征:

(1)法的强制力是以国家政权的名义表现出来的,是同法庭、监狱、警察以至军队的强制力相贯通的。

(2)法的强制力的实现不以被强制者的意志为转移。其他社会规范的强制力能否实现,往往与被强制者的认同与否有关。

(3)法的强制力的实现,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其他社会规范的强制力的实现,未必需要经过某种程序。

知识点三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在现代国家,能够列入法的范畴的,首先是享有立法权的政府机关所制定的、可以作为办案主要依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知识点四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

1、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普遍性有多重含义

(1)法具有普遍有效性,即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2)法的普遍有效性也指法的适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具有普遍性。

2、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法是国家政权意志的体现,是由特定的国家政权机关制定、认可并保证其普遍实施的,因而具有官方性或正式性。

(1)法的形式具有明确性和肯定性。

(2)法的分类也使法具有明确性和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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